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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航空航天大学MPA招生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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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位于六朝古都南京,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,是全国56所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之一,为国家“211工程”重点建设学校,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。
南航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是南航MPA的培养单位。学院学科专业涵盖法学、哲学、教育学和管理学4大门类,拥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,设有政治学、法学、马克思主义理论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,行政管理、科学技术哲学、社会学、高等教育学、课程与教学论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,公共管理硕士(MPA)和社会工作硕士(MSW)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。学院下设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、科技与经济法制研究中心等6个研究机构,具有很强的教学与研究的实力。MPA培养项目在强大教育资源的支持下,遵循“明人伦,崇文明,求和谐,成大气”的办学理念,按照多学科交叉融合、紧密结合实践的专业培养思路,形成内涵丰富、特色鲜明的教育风格,致力于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素养、掌握先进分析方法与技术、适应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层次公共管理精英人才。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,2012年我校面向社会招收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(MPA)研究生,欢迎有识之士踊跃报考。
一、专业方向
1、公共管理基本理论 |
2、行政法规与公共政策 |
3、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 |
4、航空领域安全与管理 |
5、社会舆情与政府监督 |
6、地方政府治理与改革 |
7、公共伦理与公共组织管理 |
8、文秘与公共关系 |
二、培养方式
授课模式: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MPA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教学条件,结合委托培养单位和就学研究生的实际情况,灵活采用短期集中、周末、平时等多种形式授课。
教学方法:课堂讲授、研讨、模拟训练、案例分析及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。
培养方法:委托培养,我校研究生院将与拟录取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,拟录取考生户口、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等均不转入学校。
三、报考条件
1.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
2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。
3.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,且有3年以上(含3年)工作经验;或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,且有2年以上(含2年)工作经验;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,且有5年以上(含5年)工作经验。
4.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。
5.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
四、录取工作
依据考生的初试、复试成绩排名,综合考察考生的素质、能力、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,择优录取。
五、学位授予
课程考试成绩合格、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,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和规定的培养环节,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,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合格者,授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(MPA)学位证书(双证)。
考前辅导:
1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MPA辅导推荐合作机构:南京泰祺MPA考前辅导学校
2、选择班次:(详情请参看泰祺招生简章)
预约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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